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3 号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方便全市居民及来(返)通人员出行、生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面推广使用 " 场所二维码 " 通告如下:
一、3 月 30 日起,在我市公共场所,全面实行 " 场所二维码 " 扫码通行,请提前下载 " 南通百通 "APP 并完成实名认证。
二、3 月 28 日前,各类公共场所通过 " 南通百通 "APP 防疫专区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批后,制作 " 场所二维码 " 并张贴在出入口醒目位置。
三、个人进入公共场所前,请通过 " 南通百通 "APP 扫描 " 场所二维码 "。无智能手机的,由家人、同行人员等代为申报。
四、由外市来(返)通人员,可通过 " 南通百通 "APP、扫描 " 二维码门牌 " 等方式,自主申报行程信息。
五、机场、火车站、车站、大型商超等应用扫码设备场所,原核验措施不变。
六、如在 " 场所二维码 " 使用过程中需要帮助,请通过电话或微信渠道咨询当地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3 月 22 日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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