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于露 马壮壮)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涉及方方面面,针对社会各界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困难,江苏多地多部门陆续出台帮扶政策,用 " 真金白银 "" 真招实招 " 为各行各业纾困解难。稳岗保就业、减租、减税、资金帮扶 …… 这些含金量满满的政策,既是一场 " 及时雨 ",也是一剂 " 定心丸 ",为惠企纾困按下了 " 快进键 "。
用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应对疫情 " 倒春寒 "
疫情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难免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本轮疫情以来,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江苏多地出台政策,用 " 真金白银 " 助力企业纾解难题。
面对疫情持续冲击等因素给部分企业带来的经营困难,2 月 26 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采取具有针对性的 40 条扶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着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运行在合理区间。
江苏多地也纷纷积极响应,3 月 5 日,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加大清费减负力度等 8 个方面提出了 46 条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平稳有序。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免租金的创业基地,优先予以资金扶持;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免费诊断、示范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
3 月 25 日,《无锡市关于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九个方面 50 条助企纾困政策预计将兑现产业扶持资金 110 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 200 亿元,最大力度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
疫情防控是场持久战,及时出台的惠企纾困政策也帮助了很多企业渡过难关。据了解,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京市各项惠企纾困政策兑现情况良好,对困难纳税人准予延期缴税,目前已累计审核上报延期缴纳税款 145.13 亿元,另外减免相关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11.78 亿元,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产房租近 5 亿元。
减税降费,为小微企业送去 " 定心丸 "
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产业链大动脉的 " 毛细血管 ",背后关系着无数人的就业。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了解,苏州市税务部门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确保本轮优惠政策 " 直达快享 "。
3 月 24 日,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 " 六税两费 " 减免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 50% 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为了减轻负担,有地方给出了减租支持。比如泰州市财政局会同其他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减免 2022 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送去 " 定心丸 "。按照减免标准,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 2022 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 年 3 月 -5 月租金全免;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上述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 3 个月租金,减免期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3 月 18 日,苏州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减免 2022 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
稳就业、惠民生,各地亮实招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民生需求也是重中之重。江苏省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调整优化七个方面政策举措,其中包括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等。
本轮疫情期间,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生活方面,连云港等地用实际行动进行保障。3 月 19 日,在连云港市第十四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连云港市卫健委主任陈志介绍,疫情发生后,连云港市累计为市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714 万元、价格补贴 51 万元,代缴医保费 118 万元;为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444 万元,努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 月 23 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政策共 12 条,大致分为税费减免、资金帮扶和缓缴缓办三方面。资金帮扶方面,在物价指数未达到价格补贴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对低保、特困供养、再领失业金、特困职工等 10 类低收入群体按 200 元 / 人(户)增发一次临时价格补贴。
为了给重点企业和重特大项目用工需求保驾护航,为留人招工、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注入动力,近日,淮安市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其中提到,企业作为用工主体,除了享受市、县(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的免费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外,参加赴市外招聘的,还可以享受省内不高于 1000 元 / 场 / 家、省外不高于 3000 元 / 场 / 家的经费支持。返乡就业劳动者可享受一次性补贴,淮安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经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就业服务社会组织介绍,返回市内企业(用人企业不得为劳务派遣公司)就业,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 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的,享受 1000 元 / 人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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