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 月 24 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 8 起涉刑违法占地案件查处情况,严查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欧阳某强、植某明违法占地案
2019 年 9 月起,欧阳某强、肇庆市怀集县植某明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西村占用土地建设厂房,占用、破坏耕地面积 14.625 亩。
2020 年 3 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立案调查。2021 年 6 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欧阳某强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植某明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截至目前,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已经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佛山市三水区
梁某荣、吴某辉等人违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0 年 6 月,梁某荣、吴某辉 2 人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㘵村委良岗头村佛清从高速出口附近地块上倾倒建筑垃圾,非法占用、破坏耕地面积 13.64 亩。
同年 9 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立案调查,随后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2021 年 3 月,法院判处梁某荣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吴某辉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截止目前,涉案地块上的建筑垃圾已经清理,土地已经复耕,土地已退还给权利人管理。
韶关市南雄市水口镇
吴某生破坏农用地案
2020 年 1 月,吴某生未经依法批准,在韶关市南雄市水口镇石庄村委会卷头村小组长塘地段进行推填土,损毁耕地(基本农田)7.23 亩。
同年 12 月 4 日,南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处吴某生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6000 元。
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
罗某旭破坏农用地案
2021 年 1 月,罗某旭在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大井村占用土地进行牛蛙养殖,经测量及耕地破坏鉴定,占用、破坏耕地面积 20.42 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9.68 亩)。
同年 3 月,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同时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9 月,法院判处罗某旭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1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
截至目前,罗某旭已缴交罚金,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
中山市三角镇
冯某荣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9 年 6 月,中山市三角镇冯某荣未经批准占用位于中山市民众镇义仓村土地堆填建筑渣土,经鉴定破坏耕地面积 85.02 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83.22 亩)。
2019 年 8 月,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并于 12 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冯某荣恢复农用地种植条件,罚款人民币 2129824 元。2021 年 5 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冯某荣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截至目前,涉案地块正在组织复垦。
中山市坦洲镇
卢某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0 年 1 月,卢某华未经批准占用位于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土地堆填建筑渣土,经鉴定破坏耕地 27.21 亩(均为永久基本农田)。
2021 年 11 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卢某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截至目前,涉案耕地已恢复土地原状。
江门市开平市月山镇
罗某森非法占地案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1 月间,罗某森在开平市月山镇北一村占用土地开挖鱼塘,占用、破坏基本农田面积 50.32 亩,2020 年 9 月,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2021 年 5 月,开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处罗某森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截至目前,涉案地块已恢复土地原状并恢复种植条件。
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
谭某伟违法破坏农用地案
2020 年 6 月,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居民谭某伟在肇庆市怀集县汶朗镇原一监后背 " 摇钱洞 " 占用土地开挖鱼塘,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 8.2 亩。
法院判处谭某伟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截止目前违法用地已恢复原状。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慕媛 通讯员 冯建奎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