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哈尔滨 2022-04-01
《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丨对奶牛良种、大型奶牛养殖场建设等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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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ER 哈尔滨记者 阴祖峰

为促进 " 十四五 " 期间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我省制定《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根据《政策措施》,我省将对奶牛良种、肉牛良种、原种猪引进、大型奶牛养殖场建设、粮改饲、苜蓿基地建设、疫情监测站建设等给予补贴,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对草原生态保护给予补助奖励。对种猪场、奶牛、肉牛、生猪、鹅等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加工企业用于生产发展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奶牛良种补贴。" 十四五 " 期间,支持规模奶牛场使用优质奶牛冻精,推广性控冻精繁育技术,加快奶牛群体改良,构建高产奶牛核心群,提高奶牛单产水平。对规模奶牛场使用优质冻精按照实际价格的 50% 给予补贴,普通冻精每剂补贴不高于 100 元,性控冻精每剂补贴不高于 150 元。全省每年支持使用优质冻精 40 万剂。

肉牛良种补贴。" 十四五 " 期间,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肉牛群体改良,增加优质肉牛存栏,提高肉牛生产水平。对肉牛规模养殖场使用优质冻精改良肉牛或低产牛,按照冻精实际价格的 50% 给予补贴,每剂补贴不高于 150 元。全省每年支持使用优质冻精 40 万剂。

原种猪引进补贴。" 十四五 " 期间,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从国外或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引进原种猪,增加优质父母代种母猪群体和优质商品猪供应能力。对从国外引进原种猪,规模超过 100 头的,按照每头不高于 3000 元补贴,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 500 万元。对从省外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引进原种猪,规模超过 200 头的,按照每头不高于 1000 元补贴,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 300 万元。

大型奶牛养殖场建设补贴。对新建存栏 3000 头以上的大型奶牛养殖场土建、购置设施设备、购买奶牛给予补贴。存栏规模 3000 头奶牛场补贴 1500 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0 头规模,增加补贴资金 500 万元,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鼓励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安全。支持生猪调出大县在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发展方面支出。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鼓励和支持转变草牧业发展方式,提高草牧业现代化水平,减缓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提升牛羊等草食畜禽养殖效益和供给能力。

白鹅产业集群建设奖补。在鹅养殖重点地区,对鹅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商品鹅标准化孵化示范基地建设、鹅屠宰加工、鹅产品精深加工及集散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全省每年支持资金 5000 万元,连续支持 2 年。

粮改饲补贴。支持草食牲畜饲喂全株青贮饲料,提高科学饲养水平,促进规模养殖和节本增效,带动种植结构调整。对奶牛、肉牛等草食牲畜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以及青贮专业合作社收贮全株玉米青贮给予补贴,每吨补贴不高于 60 元。

苜蓿基地建设补贴。支持饲草种植合作社、饲草加工企业和奶牛养殖场三类主体发展苜蓿种植,为奶业发展提供优质苜蓿草产品。对新种植集中连片 1000 亩及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按照每亩不高于 6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疫情监测站建设补贴。支持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和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建设。对 26 个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和 13 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更新换代动物疫情监测仪器设备给予补贴,每站一次性补贴 50 万元。

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补贴。加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贴经费投入。在国家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补贴基础上,增加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补贴经费 2000 万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支持病死畜禽及时收集和规范处置。在国家对病死生猪集中无害化处理补贴的基础上,对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牛、羊、禽给予补贴。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补贴。省财政一次性注入融信畜禽产业基金 2 亿元,采取 " 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 " 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3 个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工艺处理,将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等转化为有机肥、天然气、油脂等系列产品,实现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省级绿色种养循环补贴。选择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融信畜牧产业基金项目配套的 3 个县(市、区),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每个县(市、区)落实试点任务面积达到 10 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兑现补贴资金 1000 万元。

(二)" 两牛一猪 " 一体化发展政策

奶乳 " 一体化 " 万头奶牛养殖场先建后补。" 十四五 " 期间,对乳制品加工企业自建或合作参股联合新建奶乳 " 一体化 " 万头规模养殖场的土建、设施设备购置和购牛给予补贴,每个养殖场省级财政补贴 5000 万元。同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整合产业基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给予 5000 万元支持。每年支持建设万头奶牛养殖场 10 个。

肉牛屠宰加工补贴。" 十四五 " 期间,对新建年屠宰及加工能力 10 万头以上的肉牛屠宰加工企业,按照总投资的 10% 给予补贴,最高补贴 1000 万元。

生猪屠宰加工补贴。" 十四五 " 期间,支持大型养殖屠宰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对新建年屠宰及加工能力 100 万头以上生猪屠宰加工厂,按照总投资的 10% 给予补贴,最高补贴 1000 万元。

(三)普惠性政策

贷款贴息。" 十四五 " 期间,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畜牧产业发展。对种猪场、奶牛、肉牛、生猪、鹅等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加工企业用于生产发展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按照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补贴。全省每年计划贴息 1.5 亿元。

编辑 王剑青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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