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4-03
扬州出台细则: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个体户可减免三个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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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轩 记者 顾潇)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扬州市财政局联合扬州市国资委、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减免 2022 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 3 个月租金。

根据《通知》,对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 年 3 月 -5 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 3 个月租金。如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在 3 月 -5 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 3 个月租金,减免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扬州市在市外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按照属地政策执行。据悉,该政策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如国家、省政府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 " 取高不重复 " 原则执行。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其中:租金未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租金已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按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金退付后,返还承租单位。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通知》要求,各国有房屋出租方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有条件的可在官方网站设立房租减免专栏,公布房租减免政策、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建立租金减免问题来信来访处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租金减免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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