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2022 年 3 月 22 日、23 日,常熟市在重点人群中开展核酸检测筛查,胡某良(男,53 岁,现住常熟市董浜镇)、宋某国(男,54 岁,现住常熟市董浜镇)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经查,近日胡某良、宋某国曾多次驾车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但刻意隐瞒行程,未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62 号通告》《常熟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13》要求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备,也未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致使新冠肺炎有严重传播危险。
胡某良、宋某国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4 月 3 日
来源:i 常熟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