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的检察官依法对一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其家长发出 " 督促监护令 " 并举行了宣布教育仪式。
据了解,检察官在办理该起案件中,发现该涉罪未成年人的父亲在生活中疏于管教,未履行好监护职责,导致娃娃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遂以 " 督促监护令 " 的形式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避免未成年人误入歧途,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在教育仪式上,其父对自己监管不到深感自责,表示今后将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监督工作,并及时与孩子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与此同时,涉案未成年人也深深表达了悔罪之意,表示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考验期内遵纪守法、按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谨听父母教诲,希望能够重返校园学习,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独山县检察院表示,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挥 " 督促监护令 " 的督促作用,对于 " 甩手 " 家长要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牟启秀
编辑 王欣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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