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2022 年 4 月 8 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 一 )
决定任命胡志峰同志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决定免去周舟同志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 二 )
任命:
吴秀恒同志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 (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 庭长 ;
陈治安同志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
王大梅同志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陈治安同志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 庭长职务 ;
林青同志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
张芝伟同志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
王大梅同志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 副庭长职务。
( 三 )
免去杨正祥、杨学知同志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 黔东南微报
编辑 王欣 / 统筹 杨秀福 潘欢欢 / 签发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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