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8 日,记者从云岩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云岩区首家办理 " 歇业 " 的企业进行备案,贵州宏通顺达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张先生前往云岩区市场监管局业务办理窗口,提交《公司歇业表》及相关备案材料后,成功备案 " 歇业 "。
市民办理业务
3 月 1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新规并开始施行,在新增的很多内容中,第六章第四十条、四十二条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累计歇业最长可达 3 年。
" 有这样的制度保障,可以让我有充足的时间想办法、寻对策,从而更好地应对资金不足、经营不善等问题。" 该公司投资人张先生说。
" 从‘新旧规定比较’来看,过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意味着经营企业只有‘终止键’。"
谈及新条例实施现状,云岩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现在,新条例让企业有了 " 暂停键 ",即企业处于 " 停机保号 " 状态,这给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介于注销和正常营业之间的第三种选择,市场主体可选择更合理、更低耗的生存之道。
值得注意的是," 歇业 " 并不意味着不报 " 年报 "。3 月 1 日同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赋予市场主体自主 " 休眠 " 权利的同时,市场主体应履行好义务,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信息;已明确歇业的市场主体要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 30 日内在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歇业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
来源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