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 月 10 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4 月 11 日 12 时起,凡进入住宅小区、室内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证明。
据悉,因应广州、深圳和佛山等周边城市疫情形势变化,为科学精准落实珠海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进入商超、农贸市场、文体娱乐等各类室内公共场所,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
2. 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进入住宅小区,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
3. 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行程码带星号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继续严格落实外地来(返)珠人员主动健康申报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从4月 11 日 12 时起执行,暂定 3 天,执行至 4 月 13 日 24 时,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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