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
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太仓市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 封控区:①太仓市双凤镇新卫村;②太仓市双凤镇泥泾村紫藤门港河南,紫藤门港农路北,唐家桥东,湖滨路西;③太仓市城厢镇金谷府邸 1 幢;④太仓市沙溪镇山海丽景苑 8 幢。
封控区实行 " 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
2. 管控区:①太仓市双凤镇昆山市边界东,吴塘河西,城厢镇边界北,湖川塘南;②太仓市双凤镇泥泾村新开河南,S339 北,吴塘河东,G204 西;③太仓市城厢镇金谷府邸 2-17 幢及周边商户;④太仓市沙溪镇山海丽景苑除 8 幢此外区域(北至周泾路,南至中泾河,西至南院南路,东至苏州卓远玻璃公司厂区)。
管控区实行 " 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
3. 防范区:太仓市沙溪镇全域。
防范区实行 " 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以上措施自 2022 年 4 月 10 日起执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4 月 10 日
来源:太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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