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4-13
永登县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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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永登县提高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之底,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永登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 10%,由每人每年不低于 4788 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 5268 元,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由 399 元和 378 元分别提高至 439 元和 417 元;全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 8%,由每人每月 636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687 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 13198 元和 6224 元提高至不低于 14268 元和 6852 元;照料护理费标准按照保障对象生活自理情况由每人每年全自理 1680 元、半自理 3360 元、全护理 4800 元分别提高至全自理 1800 元、半护理 3612 元、全护理 5412 元。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提高 8%。孤儿生活费由 1160 元提高至 1253 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保障标准由 1000 元提高至 1080 元。截至目前,全县社会救助对象 1-4 月已全部按照提标后的标准予以补发,5 月开始按照新标准执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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