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4-14
永登县法院——审执结合齐发力促进“案结事了”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日前,永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与执行局密切对接,使一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永登县法院审理省某诉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因赵某驾驶的机动车与省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省某受伤且车辆受损。经永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赵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省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省某在医院进行治疗,并将赵某诉至法院,请求赵某赔偿其全部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将调解主线贯穿始终,经开庭调解、电话调解,赵某与省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承诺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赔偿款。后经办案人多次督促,赵某均不履行义务,该案转至执行局。

在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局工作人员对赵某从不同角度,认真释法析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后果,最终,赵某通过微信联系办案人缴纳了执行款及执行费用。4 月 8 日,办案人与执行法官通知省某领取执行款,至此,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编辑丨包学枫

责任编辑丨王 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相关标签

电动车 事故 交通事故 兰州 效果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