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4-16
锡山区2家企业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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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 100 号通告》

(点击查看原文)

要求

当天往返的入锡车辆司乘人员

即到即卸(载)即返

对违反以上疫情防控规定的

公安机关将

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 家企业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4 月 12 日、14 日,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和云林街道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 100 号通告》规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当天往返的入锡车辆司乘人员落实即到即卸(载)即返等闭环管理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涉事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

事关社会公共安全

广大市民和各类市场主体

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

来源:平安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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