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 月 15 日,男子李某在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喝完酒后驾车上高速,后在珠三角环线高速南行 384KM 三乡路段停车睡觉,险象环生,所幸被高速交警和路政队员及时解救。4 月 18 日,检验报告显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 105.82mg/100ml。
4 月 18 日,新快报记者从中山市交警支队获悉,事发当天零点时分,中山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接处警指挥室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停车珠三角环线高速南行 384KM 三乡路段的超车道和主车道分道线上,司机像是在路边呕吐。接警后,接处警室即通知民警和路政赶往现场处理。
路政队员和民警先后赶到,看见漆黑夜幕中当事小轿车停在主车道和快车道之间,一名年青男子正在车内睡觉休息,车内散发浓烈的酒气。
据介绍,由于车辆后方没有摆放警示标志,后方车辆行经到此时,只能纷纷紧急刹车绕行,一旦刹车不及发生追尾事故,极有可能车毁人亡。路政和民警随即将当事男子叫醒,并将车辆移放到应急车道。
经查,当事男子叫李某,26 岁,贵州人,珠海斗门某单位务工人员。在现场酒精检测后,结果显示李某呼气酒精含量为 95mg/100ml,达到法定醉酒标准。
据李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在中山大涌某烧烤店吃饭饮酒至深夜 22 时 30 分,其间他前后喝了三瓶啤酒。饭后他驾车准备回珠海。途中按导航行至三乡路段时,因酒精上头,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停车休息睡觉。对于车停在哪里,是否安全,他表示当时头脑不清楚,一概不知。
民警随后将李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4 月 18 日,检验报告显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 105.82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高速交警二大队已对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 刘洪希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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