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日报讯 (记者林彦恂)记者获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汕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形成规划方案,正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要求,到 2035 年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 50 年一遇,其他区县内涝防治标准达到 30 年一遇。
《方案》指出,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汕头城市发展,系统建设海绵城市,修复人水和谐关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排水系统效能,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缓解城市缺水困扰,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增强人居生活品质。遵循 " 渗、滞、蓄、净、用、排 " 六字方针,综合采用多种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实现将 70%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 50% 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 80% 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 2035 年,所有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根据《方案》,为保障生态安全,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扩张,延续 " 沿江、向海、拥湾发展 " 的城乡空间发展脉络,构建 " 山水田城海岛 " 的美丽国土格局,凸显 " 三江四脉,五湾一岛 " 的自然山水格局特色。落实汕头市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要求,规划全市形成以山体为屏,以水系为脉,以良田为斑的 " 一带三廊四屏一岛 "、陆域 - 流域 - 海域协同治理的生态保护格局。
水安全保障规划方面,《方案》提出,外部防洪体系规划要求到 2035 年,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达到 100 年一遇防洪标准,南澳县达到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要进行堤防提标改造;提标、新建水闸;扩建、新建排涝泵站;提升内河涌排水能力;雨水管渠新建改建;海绵设施源头调蓄;内涝积水点 " 一点一策 ";蓄排平衡建立调蓄空间。其中,针对汕头市市域范围内 84 个内涝积水点进行 " 一点一策 " 方案编制,其中中心城区共 75 个内涝积水点,澄海区有 4 个内涝积水点,潮阳区 2 个,潮南区 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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