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说 " 远亲不如近邻 ",这邻居街坊一般都是以和为贵,可近年来家住广州海珠的王先生一家跟邻居却不怎么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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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 2018 年说起,那年的 12 月,王先生一家发现其居住的 302 房中有古怪的吼叫声,内容为 " 荒山野鬼 ",该声音每天 8 时 45 分至 12 时,15 时 30 分至 22 时不间断重复。
经调查,这些声音来自 102 房,制造噪声是 102 房李先生与其他邻居产生纠纷引起,噪声引发周围居民投诉。
街道办和居委会等多次主持调解,但由于噪声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李先生参与调解后仍继续播放。
受新冠疫情影响,广州市全市中小学自 4 月 11 日起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王先生的女儿现为小学生,需居家线上学习,噪声严重影响学习效果。
无奈之下,王先生于 13 日向海珠区法院提交诉前禁止令申请,要求李先生停止制造噪声。
收到申请后,经办法官董广绪前往现场调查,发现 102 房现无人居住,经办法官试图联系李先生,但无法取得联系。
经海珠区生态环境局监测,该声音在申请人 302 房内为 36 分贝,但可清晰听到,在 202 房内为 46 分贝,在 101 房内为 57 分贝。
由于该噪声并未达到噪声限值昼间 60 分贝、夜间 50 分贝的标准,故相关执法部门无法予以处罚。
海珠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噪声已严重影响王先生及其家人的宁静生活及小孩学习,如不及时制止,将使王先生及其家人宁静生活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据此,海珠区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于 14 日作出裁定支持了王先生的禁止令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李先生不得通过播放 " 荒山野鬼 " 录音等方式制造噪声扰民。
禁止令作出后,在经办法官不懈尝试下终于拨通了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在电话中承认噪声系其播放并表示愿意停止制造噪声。
15 日上午,李先生在现场签收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除录音播放设备,删除 " 荒山野鬼 " 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经办法官询问了解到,李先生称其也不想影响周围邻居,但其与 101 房赵先生的矛盾实在太大,赵先生在门前公共用地上搭建雨棚,严重影响了 102 房的通风采光。
赵先生则坚持认为,门前土地归其所有,其有权决定如何使用且其搭建雨棚是因为李先生安装的摄像头对着 102 房大门侵犯其隐私。
双方僵持不下
经过街道、居委等多次调解
均无法达成协议
由于矛盾进一步激化,为了让赵先生难受,李先生不惜搬离 102 房,并在房内卫生间对着墙面安装相关装备,每天固定时间重复播放 " 荒山野鬼 " 录音。令李先生意想不到的是,赵先生听力很差,噪声没有影响到赵先生,反而殃及了其他邻居。
了解到前述情况后,经办法官立即现场组织李先生、赵先生调解,经过法官和调解员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和辨法析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李先生拆除摄像头,赵先生拆除雨棚。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董广绪提醒:
在处理邻里关系时,特别是疫情期间,各方应按照团结友善、共克时艰的原则,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如果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应循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滥用私力救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公共 DV 现场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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