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2-04-24
邻里间吐口水!白云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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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邻里间因吐口水导致的侵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李某某和被告陈某某都是住在同一栋楼,2021 年 12 月,原告李某某在楼下散步时,突然感觉有口水吐到自己孙子身上,遂认为是被告陈某某从楼上吐痰。于是找陈某某理论,双方到达楼下后,李某某情绪激动,连续冲陈某某指指点点,陈某某遂朝李某某吐口水,李某某出手抓打陈某某,双方遂发生抓扯,抓扯过程中李某某左侧面部被陈某某一拳击中进而倒地,后被围观群众扶起。

过了两天,原告因头面部及骶尾部疼痛到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医院诊断其为软组织损伤,产生医疗费 3943.24 元。后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李某某认为陈某某造成自身伤害,遂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6 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陈某某均是老年人,本应遵纪守法为子孙做好表率,但被告陈某某随地吐痰的不文明行为引发本次纠纷后,原告李某某未采取合理措施解决,在与被告理论的过程中表现极端,被告再次向原告吐口水引发原告出手抓打被告,抓扯过程中原告左侧面部被击中并倒地受伤,双方对本次事件的发生均有过错且过错相当,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在小区张贴致歉信的诉请不予支持,对原告因本次受伤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损失,双方各承担 50% 即 2371.62 元。对原告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及律师费,不予支持。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白云法官提醒,处理邻里纠纷一定要冷静,不要逞一时之快,要本着互谅互让、和谐相处的态度,友好沟通、依法解决,防止矛盾升级,造成严重后果反而得不偿失。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黎明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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