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尤力庭)4 月 25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保障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迎来调整,最高贷款额可达 100 万元。
△调整政策的通知(图片来源: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据悉,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做好 " 六稳 "" 六保 " 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的总基调,坚持 "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 定位和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为多层次满足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并结合无锡市实际情况,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后,无锡市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提高至每人每年 15000 元。取消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有还贷记录不能办理租房提取的限制条件。
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 50 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 80 万元。
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无锡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 60 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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