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八十五
王某某非法营运案
车牌号:冀 AB68J1
当事人身份证住址:石家庄市裕华区
违法类型: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黑车)
2022 年 2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当事人王某某驾驶冀 AB68J1 北斗星牌小型客车在火车站社会停车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公交分局民警查扣,后移交我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二组执法人员。经询问,该车乘客系从南焦客运站至火车站,约定支付车费 20 元。
经调查,当事人王某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 3 万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典型案例八十六
邹某某违法经营案
车牌号:冀 AZF126
当事人身份证住址:邢台市宁晋县
违法类型:有计价器不使用
2022 年 2 月 25 日 14 时 15 分,当事人邹某某驾驶冀 AZF126 出租车在火车站西广场京广西街涉嫌有计价器不使用,被我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二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询问,车上有 3 名乘客,系从火车站前往信息工程学院,司机与乘客约定每人支付车费 50 元。
经调查,当事人邹某某属于出租汽车经营者有计价器不使用的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暂扣道路运输证。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 1000 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典型案例八十七
董某某非法营运案
车牌号:冀 FR517K
当事人身份证住址:保定市南市区
2022 年 4 月 5 日 17 时,当事人董某某驾驶冀 FR517K 东风雪铁龙牌小型客车在正定机场 T2 航站楼二楼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我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六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询问,车上有 3 名乘客,系从正定机场前往定州市,约定每人支付车费 50 元。
经调查,当事人董某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 3 万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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