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4-28
无锡通报7起涉疫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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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防控措施,织密织牢疫情防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积极作为,对交通运输各条线重点区域开展疫情防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高效扎牢交通运输防疫安全屏障。现将近期查处的七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

根据市防疫指挥部 3 月 31 日第 97 号通告,市区出租汽车暂时停止运营。2022 年 4 月 1 日早上 7 时 30 分左右,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对出租车停运情况巡查时,发现苏 B5***2 ( 蓝牌 ) 巡游车仍在从事出租客运经营活动,立即会同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进行联合调查。

经调查,无锡市某港旅游服务社所属苏 B5***2 ( 驾驶员俞某某 ) 于 4 月 1 日 6 时 50 分至 7 时 50 分期间,累计完成 3 次订单,共计收费 42 元。目前,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已立案调查,并依法对驾驶员俞某某作出治安警告的处罚。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已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某港公司进行约谈,要求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给予该出租汽车公司行业通报批评,年度信用考核扣 10 分。对驾驶员俞某某依据《无锡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未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 的规定,信用扣 5 分。

案例二:

2022 年 3 月 29 日,大连某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所属苏 BD****9 驾驶员刘某接到一名乘客从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江海西路前往惠山区钱桥街道新业路万健广场。根据市防疫指挥部第 96 号通告,该乘客核酸初筛为阳性。经调查,驾驶员刘某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完成核酸检测,平台未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向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驾驶员派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 BD****9 驾驶员刘某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并作出严肃处理;对大连某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进行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运营,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制发展运力,停办所有业务。

案例三:

2022 年 4 月 16 日,周某某驾驶苏 BJ***6 小型轿车在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因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核查,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非法运营,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给予 5000 元罚款。

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无锡市区营运车辆停运期间共查获 " 非法营运车 "20 余辆,均对驾驶员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2 年 3 月 29 日,出租汽车驾驶员李某某在无锡市火车站北广场出租车候客处因不按规定佩戴口罩被执法人员查获。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在签署《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及时改正后对其免予处罚,但给予信用计分,并通知企业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再次发现将从重处罚并采取相应封禁措施。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出行乘车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关于强化落实出租车驾驶员乘客规范佩戴口罩的通知》,目前累计已对 100 余名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调查处理。

案例五:

根据市防疫指挥部第 97 号通告,市区出租汽车暂时停止运营。王某、肖某某等 8 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防疫规定,在无锡市区营运车辆停运期间继续营运,通过非网约车平台接单方式巡游揽客、站点侯客,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分别给予 2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根据我市防疫规定,外来船舶不得擅自靠港装卸货物作业。2022 年 4 月 11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南方水泥码头核查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时未发现泰州市正通航运有限公司(正通机 1488/124 总吨)的相关信息,经核查,本航次从宜兴港装载水泥 310 吨到无锡港卸货,没有通过传真、短信等其他途径进行进出港报告。市交通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 5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2 年 4 月 7 日,无锡市某宏运输公司驾驶员朱某伟在人员核酸筛查中检测结果呈阳性,因其谎报行程轨迹、未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行为,被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朱某伟所属的无锡市某宏运输公司涉嫌未履行企业防疫主体责任,被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一并调查,并将相关违法情况抄送市交通综合执法局。

无锡市某宏运输公司出现严重的防疫问题,反映出该企业在车辆人员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市交通综合执法局梁溪大队随即对其开展综合体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不严不实,存在教育人员未覆盖、培训内容不到位、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该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问题,给予当事人罚款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下一步

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将通过日常排查和专项行动,对交通运输方面的各类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巩固我市防疫成果。

来源:无锡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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