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4-29
苏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重点场所(单位)“数字化扫码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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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16 号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较为复杂,社会面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为进一步筑牢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防线,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市重点场所(单位)推广应用 " 数字化扫码通行 "(以下简称 " 场所扫码通行 ")措施通告如下:

一、各类场所(单位)责任人应根据场所性质和防疫要求,通过 " 扫码设备扫描苏康码 " 或 " 群众主动扫描场所码 " 两种方式,安排专人落实 " 扫码通行 " 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二、对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行政办事大厅、商业综合体、农集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等具备配备扫码设备条件的场所(单位),要配备专用扫码设备,开展 " 苏康码 " 快速核验。

三、便利店、餐饮店、水果店、公交车、旅游船等不具备配备专用扫码设备条件的场所(单位),应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 " 场所码 ",开展 " 扫码通行 " 应用。

四、广大市民群众进入各类场所(单位)时应主动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 " 扫码通行 " 验证,通过出示 " 苏康码 " 进行快速核验或通过 " 苏周到 "" 苏商通 "" 微信 "" 支付宝 " 等手机 APP 主动扫描 " 场所码 " 进行防疫登记。

五、对于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人员,可以通过扫描纸质 " 苏康码 "(24 小时有效)、" 场所扫码通行 " 他人代登记或手工登记信息等措施,满足日常出行需求。

六、各县级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各有关部门按照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让群众充分了解 " 场所扫码通行 " 流程,指导督促辖区、行业各类场所落实 " 场所扫码通行 " 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七、对拒不执行 " 扫码通行 " 措施要求的场所(单位)或人员,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 场所扫码通行 " 涉及的所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疫情防控之外的任何用途。

九、" 场所扫码通行 " 应用将视疫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4 月 29 日

" 场所码 " 实施指南

一、使用区域

(一)宾馆旅店、餐厅(馆)、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游艺厅(室)、KTV、音乐厅、网吧、桌游室、棋牌室;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场馆、公园、旅游景点、公共场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

(五)商业综合体、农集贸市场、超市、建筑工地、门面店(烟酒店、水果店、杂货店、书店、药店等);

(六)" 两站一码头 "、交通查验点(卡点)、出租车(含网约车)、公交车、旅游船等;

(七)企事业单位、行政办事大厅、居民小区、医疗机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八)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二、出示 " 苏康码 " 接受设备扫码方式

市民需配合出示 " 苏康码 " 接受扫码核验,该方式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立柱式或闸机式专用扫码设备。在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农集贸市场、" 两站一场一码头 " 等重点场所(单位),推荐优先配备立柱式或闸机式专用扫码设备,快速核验 " 苏康码 "。

(二)手持式专用扫码设备。在商业综合体、影剧院、学校等重点场所(单位),推荐配备手持式专用扫码设备,快速核验 " 苏康码 "。

特别在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人员经常出入的农集贸市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必须配备扫码设备,提供扫描纸质 " 苏康码 "(24 小时有效)的核验措施。

三、主动扫描 " 场所码 " 进行防疫登记方式

在面广量大的小场所、流动性场所或配备专用设备有困难的场所,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门面店(烟酒店、水果店、小吃店、杂货店、书店、药店等)、建筑工地、出租车(含网约车)、游船等,推荐采用 " 场所码 " 方式,实现快速部署应用。

" 场所码 " 由场所(单位)管理者进行绑定申领,在场所(单位)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 " 场所码 ",认真核验进入场所(单位)人员登记信息。

(一)场所(单位)管理者操作流程:

第一步:数字门牌查询

场所(单位)管理者通过 " 苏周到 "" 苏商通 "" 微信 "" 支付宝 " 等手机 APP,扫描 " 数字化扫码通行 " 公共二维码、原有 " 数字门牌 ",或者点击上述手机 APP 中的 " 重点场所扫码登记 " 应用,进入 " 数字化扫码通行 " 首页,点击 " 打印数字门牌 ",进行 " 数字门牌 " 绑定。(" 数字车牌 " 和 " 数字船牌 " 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发放和张贴)

# 公共二维码 >>

# 数字门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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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 " 扫一扫数字门牌申请 " 功能来绑定 " 场所码 " 或使用手动输入的方式选取地址绑定 " 场所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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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二维码数字门牌绑定下载

填写场所名称和个人信息,实名认证后,下载二维码 " 数字门牌 " 图片,进行打印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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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民扫码流程:

第一步:扫码

市民在 " 苏周到 "" 苏商通 "" 微信 "" 支付宝 " 手机 APP 中打开 " 扫一扫 " 功能或者进入 " 重点场所扫码通行 " 应用,打开 " 扫一扫登记 " 功能,扫描场所张贴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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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扫码登记

首次使用 " 微信 " 扫码,需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后续扫码复用已登记信息直接提交。" 苏周到 "" 苏商通 "" 支付宝 " 手机 APP 已实名用户可直接登记,无需填写个人信息。(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请使用 " 苏周到 " 或 " 支付宝 " 手机 APP 扫码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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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核验结果

" 苏康码 ":绿码,则会提示 " 您已登记成功 ";黄码或红码,则会提示 " 您苏康码异常,不能进入公共场所 ";如未查到 " 苏康码 " 信息,则会提示 " 登记成功,但未查询到您的苏康码信息 "(如果对 " 苏康码 " 核验信息有异议,请点击下方 " 苏康码 " 按钮,直接展示 " 苏康码 " 进一步核验)。对于老人和小孩,可以通过代他人登记功能进行防疫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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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程码 ":" 行程未核验 ",则表明市民本人的 " 苏康码 " 下的国务院行程卡未点击核验;" 近 14 天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 近 14 天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表明本人近期行程情况。建议市民在出门前,在 " 苏康码 " 中核验行程卡,一天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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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酸检测 ":显示本人在苏州市最新核酸采样及核酸采样结果信息。(如果对 " 核酸检测 " 信息有异议,请点击下方 " 苏康码 " 按钮,在 " 苏康码 " 展示页面点击 " 核酸检测查询 " 进一步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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