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提出,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股权、房产、珠宝、字画、收藏品等变相支付报酬形式隐匿收入,严格区分个人收入和工作室经营所得、公司收入。演员聘用合同书应列明演员经纪公司 / 演员工作室与演员本人之间的酬金分配以及对应合同义务等情况。
示范文本之所以规定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使用现金以及变相支付方式支付,是因为使用这些方式支付容易隐匿真实收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肖京表示,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演艺人员收入的监管力度。2017 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提出,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剧目总成本的 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 70%。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今年 2 月 8 日印发的《" 十四五 " 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中再次重申了该要求,并提出加强片酬合同备案与核查。
" 示范文本对税务问题也有具体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广联演员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朱巍表示,示范文本明确了各方在税收方面的责任,要求其严格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依法纳税、代扣代缴等义务,并且强调演员本人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纳税申报。这些明文规定,有助于督促演员及各方积极纳税。
" 示范文本中清晰地列出了反洗钱、反商业贿赂、反资金体外循环等条目,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表现。" 朱巍说。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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