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5 月 13 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推动全省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出,力争到 2022 年底,广东省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基本实现全面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用气餐饮场所提供安全保障。通知还指出,强调灵活适用,不设强制指定。
据悉,通知所称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但仅提供外卖配送的餐饮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餐饮场所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餐饮场所应安装商业用途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得以家用产品替代。
通知还说明,不设强制指定。餐饮场所经营单位或经营者可根据现场情况、自身实际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选择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产品。各地不得强制安装指定产品。
此外,强调灵活适用。对于单独铺位、门面不大、后厨面积小的小餐饮店,可选择安装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特别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小吃店、排档,鼓励安装集成探测及远传功能的智能调压器。对于人员密集、用气量大的各类餐饮场所,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院校、公共福利机构的内设食堂,选择安装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通知要求,做好维护更新。餐饮场所经营单位或经营者应开展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使用规则,帮助具体管理人员掌握基本的使用要点;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要做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维护保养及记录;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检测工作,更新更换过期及不合格产品,保障正常运转。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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