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对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及无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设区市来(返)通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通后核酸采样并登记相关信息后可有序流动。上述人员在抵通后 48 小时内需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二、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通人员,严格执行 "7+7" 健康管理措施,即 7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通人员,严格执行 "3+11" 健康管理措施,即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11 天健康监测。
四、对 14 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 "14+7" 健康管理措施,即 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有关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属地(目的地)各项疫情防控具体措施。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14 日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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