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42 号通告
(来(返)镇人员健康管理)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将来(返)镇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省内外无中高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社会面传播疫情设区市的来(返)镇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流动;其中省外来(返)镇人员在抵镇后 48 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镇后 24 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2 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3 天 2 检,两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 24 小时)。
二、省内外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会面传播疫情县(市、区)来(返)镇人员,落实 "7+7" 健康管理措施(7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健康监测);该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镇人员,落实 "3+11" 健康管理措施(3 天居家健康监测 +11 天跟踪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不要求单人单套,跟踪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
三、对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 "14+7" 健康管理措施(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不要求单人单套。
四、所有来(返)镇人员,抵镇前应通过 " 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 " 微信小程序主动报备个人信息,并配合交通查验点、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网格做好健康管理措施。在线报备有困难的,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
有关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5 月 14 日
来源:镇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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