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自去年起,甘肃省即启动 " 标准地 " 改革相关工作,并在试点地区取得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 标准地 " 改革的决策部署,我省于近期印发了《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 标准地 " 改革的指导意见》,5 月 19 日下午,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
逐步全面实现改革全覆盖
所谓 " 标准地 ",是指权属清晰、完成区域评估并实现项目开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行范围和阶段性工作目标。" 标准地 " 改革只针对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推行范围为兰州新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省级以上园区及工业主导型县(市、区)按照 " 一县一区 " 重点打造的工业园区。分阶段制定了工作目标,逐步全面实现改革全覆盖。
加强全过程监管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 " 标准地 " 出让程序、全流程管理环节和工作要点,分为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及用地评价等五个主要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在 " 标准地 " 出让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方面,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 " 标准地 " 改革,并不是把需要审批的事项取消了,而是政府部门通过前期大量的工作,把原来企业拿地后才启动的工作提前了," 先筑巢、后引凤 ",政府多服务、企业少跑腿。项目落地后,各级政府部门通过 " 双随机、一公开 "、" 技术 +" 等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企业按标施建、符合审批要求,对未按承诺约定建设和未达到控制性指标要求的给予相应惩戒。
试点地区项目均实现 " 拿地即开工 "
记者了解到,去年,我省在兰州新区、金昌经开区、玉门市开展 " 标准地 " 先行改革试点。经过一年试点,三地出让 " 标准地 "28 宗 3365 亩,相关项目均实现了 " 拿地即开工 ",有效加快了项目落地。
" ‘标准地’改革构建了工业项目公开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全过程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和节约集约的新型用地模式,"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准地 " 改革实现了投资项目审批方式、服务理念、政府职能三大转变,是我省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创优营商环境的新招,是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招,是深入实施 " 四强 " 行动、做深做细 " 五量 " 文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招。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马艳玲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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