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免费鉴宝、送拍品去香港或新加坡拍卖 …… 这样的藏品拍卖公司是不是很贴心?然而,这只是一群骗子自导自演的戏。近日,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拍卖收藏品之名设局骗老人的张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 50 万元,两名同案人员被法院判处 1 年半至 6 年不等有期徒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张某在南京市玄武区设立某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先后招募店长、经理、主管、业务员等人,给多名老年人拨打电话,邀请他们将收藏的钱币、银元等物品带至公司。为了吸引被害人 " 入坑 ",他们安排员工互相充当所谓的 " 资深鉴定师 " 鉴宝,先对客户藏品予以夸赞,然后以远高于市场价的金额对被害人藏品进行估价。
实际上,某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不含拍卖,为了获取老人们信任,张某付费挂靠其他拍卖公司,对外以其他拍卖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并以其他拍卖公司的名义与老人们签订《委托拍卖合同》,让老人们误以为是有书面保障的合法交易,从而顺利骗取王某、邵某等 60 余名被害人 " 运作费 "" 宣传费 " 共计 239 万余元。
据统计,到公安机关报案的 60 余名被害人中,年龄最大的 89 岁,年龄最小的 52 岁。张某等人充分利用被害人希望藏品卖出高价而不惜投入手续费的心理,让被害人入套。张某通过中介,租赁拍卖师在香港的豪华酒店内举行 " 拍卖 ",并将 " 拍卖 " 过程全程录像。他事先设定好保留价,组织群演在拍卖场低价举牌,然后以未达保留价为由进行流拍。事后将拍卖视频交给各被害人观看,让被害人信以为真。实际上,张某的公司从成立后至案发,一件藏品都没有拍卖成功,全部流拍了。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老年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惩处。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 50 万元,并责令张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承办检察官表示,此类 " 以拍卖之名行诈骗之实 " 的案件主要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这些老年人有收藏爱好,但不具备鉴识收藏品价值的专业知识,也不了解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则。老人希望能高价变现自己的藏品,犯罪分子则觊觎老人兜里的钱。犯罪分子往往先夸大获利前景,获得钱款后往往以 " 流拍 " 或者 " 拍卖属于风险投资 " 等为借口规避责任。随着科技的发展,诈骗手段不断升级,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老年人及收藏品爱好者,要提高对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对陌生来电应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面对突来横财要保持冷静,不贪图蝇头小利。如果动用大额现金多和家里人商量。同时希望年轻人常给家里老人讲讲防骗知识,帮助老年人有效识骗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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