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兰州 2022-05-30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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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以下简称《要求》)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这是 2012 年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发布后首次修订。

《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新《要求》的发布与实施,弥补了 2012 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方面要求偏低、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要求》修订遵循 " 实用可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 " 的指导原则,以体现校园安全 " 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 为重点,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重点部位、重要措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方面完善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要求》的核心内容包括 " 重点部位和区域 "" 总体防范要求 "" 人力防范要求 "" 实体防范要求 "" 电子防范要求 " 和 "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 等,适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或场所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要求》的突出亮点是,明确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坚持以 "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 为中心理念,结合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校园的不同类型、规模,明确了安全防范的 16 个重点部位和区域,把校园安全防护区域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周边地区。

《要求》的鲜明特征是,体现校园安全 " 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融入安全防范新技术、新理念,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防范措施、系统技术要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更扎实、更有效,保障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相匹配、相协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要求》的宣传贯彻活动,组织编制宣贯培训教材,录制宣贯培训视频,供有关管理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人员学习理解。公安部和教育部也将结合《要求》的发布实施印发通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

见习编辑丨宗成贤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来源丨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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