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2-05-31
违规收取保育教育费 广州一幼儿园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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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 六一 " 儿童节即将到来,记者从广东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自开年以来深入开展 2022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 铁拳 " 行动,重拳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其中,该局近期对社会公布了一批涉及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儿童消费环境。

违规收取保育教育费,某幼儿园被处罚

2021 年 09 月 03 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区教育局转办的线索,对广州市花都区某星幼儿园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明,当事人作为一所民办幼儿园,主要从事学前教育经营活动,于 2021 年 05 月 01 日至案发期间,将保育教育费从 1050 元 / 月上调至 1250 元 / 月,全园上涨保育教育费 200 元 / 月,未执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 的保育教育费调整规定。当事人于 2021 年 05 月至案发期间总计多收保育教育费 9.1915 万元,违法所得为 9.1915 万元。2022 年 01 月 04 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对广州市花都区某星幼儿园违规收取保育教育费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退回多收保育教育费 91915 元,以及作出罚款 45957.5 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违反国家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好广大学生家长的权益。

某中学食堂购进使用不合格河粉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报告,报告显示普宁市普师某某中学食堂使用的河粉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为不合格产品。随后,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经查明,普宁市普师某某中学食堂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从乌石市场一摊贩(具体信息不详)购买上述抽检批次河粉共 30kg,进货价 3.6 元 /kg,共计 108 元已结清,之后除抽检销售之外,其他都已制作为热食供学校学生及工作人员食用。2022 年 2 月 10 日,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购进使用不合格河粉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108 元并处罚款 29892 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问题无小事,学校食堂作为未成年人用餐密集点,严格的查验购进渠道及索证索票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首要关卡,市场监管局对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处罚,确保学校食堂等用餐区域食品安全。

某教育培训中心向未成年人销售过期食品被罚 5.5 万元

潮州市饶平县局执法人员在饶平县学某思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学某思公司 ")经营场所查获在售的 " 调味红茶 " 等共 11 个品种的食品超过保质期。案发现场学某思公司处于营业状态,有学生就读,该营业场所的食品主要销售对象是学生。涉案过期食品是分散存放在食堂的原料柜、储物柜和操作间的操作台上,和其他合格食品存放在一起,没有报损和存放在管制区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过期食品予以扣押、立案查办。

2022 年 4 月 1 日,潮州市饶平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所有涉案的过期食品、处罚款人民币 55000 元的行政处罚。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依泓 通讯员:粤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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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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