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5-31
6月15日起可“开摊”!今年兰州将设2090个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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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31 日,兰州市城管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2022 年兰州市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工作情况。

介绍设置区域及原则

为做好兰州市区周边自产应季瓜果销售服务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生活便利,4 月中旬,市城管委部署启动了 2022 年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工作,明确今年设置时间为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服务对象为兰州市户籍的应季瓜果自产自销农户,设置区域为主城四区、高新区主次干道以外的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合理设置临时摊点。5 月中旬以来,市城管委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及各区城管部门进行了现场查看,经审核确认,今年将设置瓜果临时摊点 392 处 2090 个点位。

介绍申请条件及程序

有意向进入兰州主城区销售自产瓜果的本市户籍瓜果农,可向准备进入的背街小巷或小区门口的辖区城管执法中队申请摊位,申请时需提供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证明、本人身份证及拟销售瓜果品种和数量;辖区中队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辖区城管局实施复审,经复审合格者,由辖区中队核发统一制式的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证。6 月 15 日起,符合条件的农户,可按要求在指定点位设置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

通报管理标准 提出管理要求

符合条件的农户要严格落实 " 一车一证 "、" 人证位 " 相符、销售地点登记备案制度,全面执行 " 两包四必三禁 " 标准,即包卫生、包秩序,必须亮证销售、在登记的地点销售、按照统一标准摆放整齐、配备垃圾桶及清洁工具,严禁摆放杂物、乱扔垃圾、搭售非农产品,确保摊点设置规范有序、卫生干净整洁。各区城管部门要贯彻落实 "721" 工作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瓜果农在做好防疫的基础上,按要求设置临时摊点;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并联合辖区交警等单位开展整治,查处私设瓜果摊点等行为,确保便民措施落到实处、服务于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潇旋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安娜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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