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2-06-02
父亲用木棍打9岁子女致死,获刑13年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6 月 1 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名父亲的不当教育致其子女死亡,最终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 13 年

被告人周某某系被害人王某某 ( 殁年 9 岁 ) 亲生父亲,日常生活中,周某某常因琐事殴打王某某。2020 年 10 月的一天,周某某因老师向其反映王某某在学校偷拿他人东西,遂质问王某某,王某某予以否认。

被告人周某某便用木棍持续抽打王某某的臀部、下肢及背部,直到王某某保证不再偷东西才停止。后周某某发现王某某身体状况异常,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当晚,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某系因臀部、双下肢及背部遭受棍棒打击导致大面积皮下组织及肌肉出血、坏死引起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持木棍持续殴打其子被害人王某某身体多处部位,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周某某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出于教育孩子的目的,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 13 年。

针对上述案件,山西法院表示,本案属于一起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周某某虽出于教育子女的目的,但未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采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方法,而是奉行 " 棍棒之下出孝子 " 的错误理念,简单粗暴,动辄对未成年子女施以暴力,为法律所禁止。

来源 中新网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