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纯纯 记者 江楠 文 / 摄)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普及,人们在日常消费中越来越重视食品的标签内容。近日,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姆会员超市食品标签进行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
△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检查
【问题】生产地 ≠ 分装地," 上市日期 " 和 " 生产日期 " 都不准确
在现场,执法人员对超市不同区域提示牌、大小包装、鲜食、果蔬等商品进行了检查。在一款有机绿豆的产品包装上写着 " 精选辽宁朝阳有机原料 ",然而在产地一栏却写着 " 广东深圳 "。店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款产品的原料确实是辽宁的绿豆,但后期加工是在深圳,因此产地标为了深圳。
△原料为辽宁的绿豆,产地是深圳
除了这款绿豆,商场在蛋糕之类的鲜食产品也存在产地标注不准确的问题。执法人员发现,部分蛋糕的产地标示为 " 本商场 ",但商场只是产品的分装地点,因此这样的标注是不准确的。对此,执法人员表示,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产品的产地不是必须标注的。如果已经标注,但不准确,反而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导。
△肉类包装上,生产日期其实是包装日期
此外,不少产品在生产日期的标注上也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发现,一些果蔬果产品的标签上标注的是 " 上市日期 ",而一些肉类产品则标注的 " 生产日期 "。执法人员介绍,这两种标注都不准确,标注成 " 包装日期 " 才更真实地反映产品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生鲜类产品在产品规格的标识中采用 " 重量(KG)/ 个数 " 作为单位。李美玲指出,这样的计量单位让消费者不知道是该以产品的重量,还是以产品的数量算价格,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会。
【消费提示】食品标签不得用引起误解的方式介绍食品
食品标签是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商超及食品销售单位 ,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更清晰地了解产品,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下一步,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辖区内食品销售单位食品标签问题的检查,从根本上规范食品标签,并将严厉打击利用标签虚假宣传、虚假标注、食品欺诈、标实不符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抓食品源头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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