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1 日,网传江西赣州某街道竖了一块告示牌,上面分类曝光了 " 失足妇女 "" 闲逛召妓人员 "" 违法房东 " 的照片。
该告示牌还写道:" 此处失足妇女已被拘留!你已进入监控区域,请不必再来此闲逛、游荡,否则将拍照曝光!" " 举报组织卖淫团伙,重奖!"" 房东提供卖淫嫖娼场所,拘留!" 告示还留有举报电话,落款为金鸡派出所。
有媒体拨打告示上的举报电话,对方自称是金鸡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示牌是派出所最近在金鸡路附近立的,目的是整治卖淫嫖娼。
此事在网络引起热议。11 日下午,南康区委网信办工作人员对九派新闻回应称,该告示牌的确不妥,已经撤掉。
来源 九派新闻
编辑 王欣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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