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3 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宗养老诈骗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雄有期徒刑 14 年,并处罚金 100 万元,退赔被害人被诈骗钱款。
2011 年至 2021 年,被告人潘某雄多次编造其申请解除被政府监管的资金、工程应酬、公司竞标项目等需要费用的谎言,以借款的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另外还通过虚构可帮助购买打折商品房、帮助找关系处理案件纠纷、帮助拓展业务等事实实施诈骗。为骗取被害人信任,潘某雄还提供了伪造的房屋销售记录和退款单据,10 年间先后诈骗 10 名被害人共计 1056.93 万元,其中的 3 名老年被害人被骗金额共 62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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