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梁溪区委批准,梁溪区纪委监委对梁溪区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徐乃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乃丰多次违规收受礼金;贪污侵吞单位停车费;擅自免除他人指标费,将应移交的停车场交由他人经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徐乃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梁溪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梁溪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徐乃丰开除党籍处分;由梁溪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徐乃丰简历
徐乃丰,男,汉族,1967 年 10 月出生,江苏无锡人,本科学历,1983 年 11 月参加工作,1998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8 月,原崇安区城管局执法大队队员;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1 月,原崇安区城管局广告科科员;2010 年 2 月至 2016 年 1 月,原崇安区城管局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办公室主任(2012 年 12 月被聘为副科级);2016 年 2 月至 2020 年 8 月,梁溪区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办公室主任;2020 年 8 月至今,梁溪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保留原待遇)。
(梁溪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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