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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铭波 毛旭 哈尔滨日报记者 尹明
年初以来,呼兰区按照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紧密结合 " 能力作风建设年 " 活动,将庭院经济发展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落实 " 三小 " 增收计划,发展庭院 " 小经济 ",推动乡村 " 大振兴 "。今年,全区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 5051 户,共发放补贴 270.2 万元。其中发展种植业 1439 户,发放补贴 47.6 万元;发展养殖业 3612 户,发放补贴 222.6 万元。
结合实际,呼兰区制定《呼兰区 2022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家庭增收巩固提升行动 " 实施方案》,扶持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和小作坊等促进庭院经济增收。实施小菜园特色种植补贴。按照实际种植面积,以亩为单位,蔬菜、两瓜等家庭小种植经济作物补贴标准为每亩 500 元,对整乡带动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特色养殖业项目补贴。对当年新增的猪、牛、羊和禽类实施。
其中,购买仔猪每头补贴 400 元,每户最多补贴 5 头;购买仔牛每头饲料补贴 1000 元,每户最多补贴 2 头;根据乡镇(村)和农户需求,把和牛养殖作为特色和重点扶持项目,对养殖和牛使用冻精技术繁育每头补贴 500 元,且不设数量限制,着力打造和牛养殖特色项目;购买羊羔每只补贴 500 元,每户最多补贴 5 只;购买鸡、鸭、鹅雏养殖,每只各补贴 7 元、7 元、13 元,每户最多补贴 50 只。实施小作坊项目补贴。对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正在生产经营并于 2022 年扩大生产规模的农业生产加工小作坊给予每户 800 元生产补贴,对 2022 年新取得营业执照并且正常生产经营 3 个月以上的农业生产加工小作坊每户补贴 1000 元。
乡村振兴部门与乡镇街道组织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入每个脱贫户和监测户家中,坚持 " 一户一策 ",逐户帮助研究制定家庭增收计划,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每户至少确定 1 个以上家庭增收项目,实现户均增收千元以上的目标,确保省市提出的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速的目标要求。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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