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城市公交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降低群众的出行成本,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等有关规定,结合都匀市城市发展、城市公交车实际运营情况,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都匀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制定了都匀市城市公交汽车运营票价收费标准,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已正式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价标准
(一)单程 20 公里以内的城市公交线路实行单一票制每人每次 2 元,线路如下:1 路、2 路、3 路、5 路、7 路、8 路、9 路、10 路、12 路、13 路、14 路、16 路、17 路、18 路、19 路、22 路、25 路、26 路、27 路、28 路、29 路、30 路、31 路、32 路、36 路、绿博园 2 号、绿博园 3 号、绿博园 4 号(原 4 路)、茶博园专线、42 路。
(二)单程超过 20 公里的城市公交线路实行分段里程票制,乘客上车起步价 2 元 / 人次,乘坐里程超过 20 公里后,按 3 元 / 人次计收,线路如下:快 1 线、40 路、41 路、6 路、高铁 1 号线、高铁 2 号线、州党校 1 线、州党校 2 线、绿博园 5 号环线、11 路、43 路。
二、优惠政策
70 岁以上(含 70 岁)老年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盲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相应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身高 1.2 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
三、有关要求
新开通的公共交通线路票价原则上参照现有公共交通线路票价标准执行。为有效保障城市公交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降低群众的出行成本,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等有关规定,结合都匀市城市发展、城市公交车实际运营情况,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都匀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制定了都匀市城市公交汽车运营票价收费标准,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已正式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价标准
(一)单程 20 公里以内的城市公交线路实行单一票制每人每次 2 元,线路如下:1 路、2 路、3 路、5 路、7 路、8 路、9 路、10 路、12 路、13 路、14 路、16 路、17 路、18 路、19 路、22 路、25 路、26 路、27 路、28 路、29 路、30 路、31 路、32 路、36 路、绿博园 2 号、绿博园 3 号、绿博园 4 号(原 4 路)、茶博园专线、42 路。
(二)单程超过 20 公里的城市公交线路实行分段里程票制,乘客上车起步价 2 元 / 人次,乘坐里程超过 20 公里后,按 3 元 / 人次计收,线路如下:快 1 线、40 路、41 路、6 路、高铁 1 号线、高铁 2 号线、州党校 1 线、州党校 2 线、绿博园 5 号环线、11 路、43 路。
二、优惠政策
70 岁以上(含 70 岁)老年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盲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相应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身高 1.2 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
三、有关要求
新开通的公共交通线路票价原则上参照现有公共交通线路票价标准执行。
来源:桥城都匀
编辑 周欢/ 统筹 张仁东/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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