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六盘水 2022-08-19
酒瘾犯了,男子连喝48瓶藿香正气水,被判处拘役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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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一男子因犯酒瘾连喝 48 瓶藿香正气水构成醉驾获刑两个月一事登上热搜。

据悉,事发当天开车前,耿某某因为酒瘾犯了,故在短时间内喝了约 48 瓶藿香正气水,虽没有直接饮酒,但体内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最终,法院判令其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 2 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不少人的 " 酒细胞 " 也渐渐开始活跃起来,约上三五好友把酒言欢,何其乐哉。但在觥筹交错之间,要时刻绷紧酒驾醉驾这根弦。否则,铤而走险必然会自食其果,受到法律严惩。

自 6 月 25 日以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强力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聚焦整治包括酒驾醉驾等一系列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就在近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了 12 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其中因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 4 人。

案例是生动的,教训更是惨痛的。那么,酒驾、醉驾的标准是什么?将面临哪些后果?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朋友聚会喝酒时,发现同饮者醉酒了怎么办?小编特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郑宇昕来为大家详细讲解。

问题 1:酒驾、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郑宇昕:根据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2010 ) 》中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20 毫克 /100 毫升以上,80 毫克 /100 毫升以下的,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80 毫克 /100 毫升以上的,则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酒驾醉驾的评定是以最后的血液检测为标准的。有些食物比如蛋黄派、荔枝等吃了之后,可能也会检测出酒驾醉驾的数值,这时可以申请血液检测。但像这位喝了约 48 瓶藿香正气水的男子,由于其体内血液中已经含有大量酒精,虽未饮酒,也属于醉驾行为。

问题 2:酒驾和醉驾分别要承担什么的法律责任?

郑宇昕:酒驾和醉驾因为标准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初次酒驾处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处 1000 元至 2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倘若驾驶人不知悔改,二次酒驾,则处拘留 10 日,吊销驾驶证,并处 1000 元至 2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果构成醉驾,是要涉刑的。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 3:酒驾、醉驾还会面临哪些不良后果?

郑宇昕:酒驾醉驾不仅仅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衍生出许多严重后果。在经济方面,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规定示范条款 ( 2020 版 ) 中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并且,醉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驾驶人追偿。在工作方面,一旦因为醉驾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其中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作为法定代表人,则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在家庭方面,驾驶人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整个家庭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尤其是容易给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

问题 4:在聚会时,遇到同饮者醉酒情况应该怎么做?可能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郑宇昕:作为聚会中的同饮者要及时劝阻过量饮酒者,遇到醉酒情况,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醉酒者进行照顾,相互注意、提醒、扶助、护送,不得放任醉酒者独自外出等。

饮酒过程中,如果同饮者未尽到上述谨慎注意义务,醉酒者遭遇伤病或者死亡,同饮者则可能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说在对方已经出现醉意时还强行劝酒,或者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行为,同饮者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该谨慎注意义务的程度应以一般人的普通注意为限,即应在一般人的可预见范围内。

除此之外,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如果他人因饮酒引发疾病威胁其生命健康时,同饮者还要及时将其送医救治。

问题 5:聚餐醉酒后独自外出回家,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身亡,醉酒者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一起喝酒的人是否需要为此担责?

郑宇昕:侵权责任四要素包括侵权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醉酒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死亡后果系完全因交通事故另一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那么可以认定同饮者对醉酒者的死亡后果不具有因果关系,同饮者不需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同饮者放任醉酒者外出,如果此次交通事故交警认定醉酒者也有过错,同饮者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来源 法治日报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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