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息烽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某失信被执行人由于银行账户被冻结,影响到其负责的项目进程,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以求尽快解除限制。
据了解,被执行人在其涉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 11 万余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息烽县人民法院通过各种途径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依法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同时,由于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息烽县人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对其发布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案件执结后不久,被执行人的账户内打入一笔项目款,由于账户已被冻结,被执行人无法将钱转出,这才着急联系申请执行人,表示主动还钱,请求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所有案款后,立即到法院提交结案申请,以尽快解除所有限制。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丁明雪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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