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盛月育 记者 朱鲸润)" 多谢检察官为我四处奔走,让我有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居住。" 日前,江阴市检察院检察官给八旬老人顾某打去了一通电话,告知她,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采纳了意见,依法判决继子林某支付拖欠的租房费用并保障居住权直至其终老,顾某得知消息后对检察官表示了感谢。
1994 年,顾某在林某母亲去世后与林某父亲再婚,因林某已成年,所以两人婚后一直居住在林某父亲乡下的房屋。2012 年,该房屋面临拆迁时,林某父亲已去世,林某向拆迁部门出具《情况说明》,承诺拆迁后让顾某继续居住其家中,但在林某取得拆迁安置房后未履约。2016 年,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安置一个适宜居住的车库以供自己居住,法院支持诉请。在执行阶段,两人达成和解协议,林某每月支付 500 元房租,顾某自行租赁车库,但自 2021 年 2 月起,林某开始拖欠租金,导致顾某居住权无法得到保障。
2022 年 4 月,江阴市检察院与法院建立了定期派驻机制,在派员驻点法院执行局期间,检察官获得了该案件线索。如何保障老人居住权,让其安享晚年?在初步审查后,该院发现原案判决恢复执行期间,当地新出台了《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 车库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因而原判决因新情况出现已无法有效执行,而双方在执行中达成的和解协议,按照法律规定也不得作为执行的依据。经联席会议讨论,该院认为只有以和解协议为依据重新起诉,法院方可执行。
为充分保障顾某权益,该院与顾某亲属、原案法律工作者和当地村委取得联系,共同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使顾某同意重新起诉。考虑顾某年纪较大不识字,诉讼能力弱,该院主动联系当地法律服务所,由法律帮助者免费为其代理案件;考虑到顾某缴纳诉讼费有困难,该院与法院立案庭及当地村委沟通,由村委出具《情况说明》,帮助顾某申请缓交诉讼费。
经全面调查、查明案情后,该院认为,林某未依照执行和解协议支付继母顾某租房费用的行为,损害了顾某的居住权,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2022 年 7 月 12 日,江阴市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近日,法院依法判决林某应支付拖欠顾某的租房费用并持续支付直至顾某终老。
另外,考虑到案件受理到宣判存在一定时间差,顾某在本地又无亲属可投奔,租赁的房屋即将到期无力续租,面临无处可居的困境,遂该院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开启绿色通道快速救助,依法救助顾某两个月的房租金,有效保障其临时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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