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石家庄 2022-09-02
宠物狗咬伤他人起纠纷 法官悉心调解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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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李兵)疏于看管致使自家的宠物在外咬伤了他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呢?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给那些家有宠物的人提了个醒。

今年 7 月份,市民李华(化名)外出后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某公共道路上意外被一条宠物狗咬伤。出事后,李华在犬伤处置门诊处理了伤口并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针对此事,李华与宠物狗的主人张帆(化名)协商,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不过,张帆在支付医药费后不久就与李华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联系不到狗主人的李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帆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 2000 余元。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主办法官赵江云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经过沟通,赵江云认为此案标的额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及诉讼成本,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纠纷。

随后的时间里,赵江云多次给当事双方做调解工作,向双方详细讲解民法典有关规定,尤其是向狗主人张帆释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沟通期间,李华表示,自己怀有身孕并认为狂犬疫苗对胎儿可能造成伤害,加之当事双方对于赔偿数额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对此,赵江云没有放弃,努力联系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导,赵江云最终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张帆赔偿李华误工费、交通费共计 1000 元,让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对于法官的耐心调解,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的李华很是感激。

编辑:华绚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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