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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铁军
" 我是喝酒了,但是我开的是电动车,这也犯法吗?" 执勤交警坚定地回答:" 当然犯法!"
9 月 6 日下午,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亚布力林业局鱼池场区公路巡查时,拦截了一辆无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在对该驾驶人例行检查时,驾驶人神色慌张,面对执勤交警的询问支支吾吾。经民警现场依法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体内酒精浓度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人呼气检测数值为 7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人称,他当日午饭喝了二两小烧白酒,午后开车外出运送垃圾,结果遇到了执勤交警。
无独有偶。9 月 8 日下午,执勤民警在青云经营所场区公路设卡检查,在对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该人呼气检测数值为 3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男子承认当天中午喝了二两药酒。
民警依法对二名驾驶人进行了处罚,但是二人都感觉 " 有点冤 ",自以为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不会被处罚。经过民警耐心批评教育,二人终于明白了其中道理,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编辑 宋芮彤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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