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2022-09-14
市城防指发布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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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气象局天气预报,受台风 " 梅花 " 外围及本体影响,预计 9 月 14 日夜间至 16 日,我市累计降水量为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全市平均降水量 15 至 30 毫米,局部 50 毫米以上,降水主要集中在 15 日白天到夜间,14 日夜间到 16 日北风 3~4 级转 4~5 级阵风 7~8 级。根据最新资料分析,台风 " 梅花 " 路径有进一步向西调整的趋势,其后期路径及对我市的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工作部署,14 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第 12 号台风 " 梅花 " 防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景区、城防指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今年第 12 号台风 " 梅花 " 防御工作。

《通知》指出,台风 " 梅花 " 强度大,路径复杂,可能带来强风、暴雨、洪涝等灾害,防御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责任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估计本次台风可能造成的最严重影响,压紧压实城市防汛责任。做好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准备,对城市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城市防汛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落实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坚持 " 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 " 的原则,落实低洼易涝地区、下穿立交、地下商场、老旧小区、建筑工地等重要部位防洪排涝措施,保持河道和排水管网畅通,强化应急管理。全面排查广告牌、建筑工地围挡、行道树、城市路灯等易倒伏物,妥善做好加固或拆除工作,排查清理枯树、枯木,防止大风导致坠落砸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将重要雨情、汛情信息传达到防汛一线工作人员。同时加强与本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水文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有效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作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通报雨情、汛情,提醒群众了解和掌握重要雨情汛情信息。

《通知》要求,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执行 24 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遇重大情况所有责任人必须迅速到位,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按程序报告、处置险情,坚决杜绝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编辑 陈茂荣 审核 王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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