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振中 王旭雁 记者 杨晓冬)近日,《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获自然资源部批准,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已印发各地各部门实施。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规划》提出,2025 年,全省开采总量预期在 2.1 亿吨以内、矿山数预期在 320 个以内,差别化调控 10 种主要开采矿产开发强度。
记者了解到,《规划》不仅明确了 " 十四五 " 主要目标,还充分体现了鲜明了江苏特色,在深入推进矿地融合的同时,持续提高矿产开发保护水平,积极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建筑石料保障能力,并以创新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总体布局来看,《规划》提出,江苏要重点保障水泥、岩盐、芒硝、金红石、石榴子石、石英等矿业加工发展需求,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江苏各重要成矿区带的成矿地质条件、找矿潜力,明确了规划期内江苏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矿种。明确划定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等规划分区,以及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等,有序开展调查勘查,合理配置资源。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规划》共划定 13 个重点开采区、8 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和 19 个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提出 2025 年全省开采总量预期在 2.1 亿吨以内、矿山数预期在 320 个以内的开发强度调控目标。确定 10 个主要调控矿种,其中煤炭、水泥用灰岩等 2 个矿种年开采总量定为约束性指标,铁矿、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凹凸棒石粘土、岩盐、芒硝、地热、矿泉水等 8 个矿种年开采总量定为预期性指标。鼓励引导矿山规模化开采,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2025 年,全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预期在 75% 以上。
针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提出,以页岩气、钛矿、金、晶质石墨等国家战略性矿产为重点,兼顾油页岩、地热(干热岩)、石英岩、金刚石等矿产,划定 7 个重点调查评价区,同时鼓励在连云港、盐城、南通等沿海有资源条件地区开展涉海矿产调查评价。按照 " 突出苏北、兼顾苏南 " 的布局原则,划定 6 个重点勘查区。加快推进苏南宜兴、溧阳地区水泥用灰岩勘查,探明资源储量,缓解矿山后备资源不足。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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