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哈尔滨 2022-09-15
再次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将取消借款合同和征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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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冰城 +

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述波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再次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办理手续,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取消提供借款合同和征信报告这一流程。

再次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是指:职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后,办理过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的,申请同笔贷款提取视为再次提取。为方便职工办理,将取消借款合同、借款人征信报告。

取消借款合同后,再次提取还商贷还需要以下这些材料: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提取还商贷业务的,需提交身份证明和近期还款凭证。如借款人配偶办理提取还商贷业务的需提交身份证明,近期还款凭证和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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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还款凭证可由以下途径获得:

1. 贷款银行加盖印章的近期还款凭证(纸质版);

2. 职工也可以现场授权打印本人征信报告;

3. 贷款银行 App 、" 全国住房公积金 " 微信小程序提供的还款信息;

4. 贷款银行共享数据提供的还款信息(智慧公积金)。

编辑 王剑青

值班主编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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