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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 69 号公告
(2022 年 9 月 20 日)
针对我市当前发生的本土疫情,为快速精准有效处置,坚决防止疫情 " 输入、外溢、扩散 ",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对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等 6 区(以下简称 6 区)实施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
1. 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 6 区,确需出 6 区的需持 48 小时内 2 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时间 ≥24 小时),凭 " 龙江健康码 " 绿码通行。应急、防疫、通勤、重要公务、民生保障等相关人员和车辆进出 6 区,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 " 龙江健康码 " 绿码通行。确需外出就医的人员和车辆进出 6 区不受限制。
2. 乘坐地铁、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严格执行 " 扫码、测温、戴口罩 "(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要求,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 50%。
二、严格管控重点场所
1. 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和机构等严格执行 " 扫码(龙江健康码 + 大数据行程卡)、测温、戴口罩 "、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业人员须规范佩戴 N95 口罩,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 50%。
2. 香坊区暂停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经营,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线下教学。具体管控措施按照香坊区指挥部规定执行。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1. 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2. 倡导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四、严格管理重点机构
1. 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
2. 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3.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 " 两点一线 "、错峰上下班,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 " 扫码(龙江健康码 + 大数据行程卡)、测温、戴口罩 "、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区域核酸检测
1.6 区内全部人员(包括外来人员)需按属地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人。
2. 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自觉服从现场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 2 米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3. 对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 " 龙江健康码 " 赋黄码管理。
六、严格落实 " 四方责任 "
1. 各级、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自觉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织牢防控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疫情。
2. 市区两级及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凡发现未严格执行防控规定的单位、场所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 广大市民群众要牢固树立 "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 的理念,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坚持 " 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疫情防控关乎千家万户幸福安康。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大局,同心同力,携手抗疫,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作出应有贡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编辑 王剑青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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