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强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安府任〔2022〕29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强同志不再担任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23 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正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2〕1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2〕98 号,经研究,决定:
李正福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分管常务工作),免去其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保留管理七级)。
冉利梅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县人民医院院长。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12 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正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2〕19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2〕103 号,经研究,决定:
张正敏同志正式任县高原千岛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
饶金洋同志正式任学府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王化东同志正式任县药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罗大鹏同志正式任斛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申珊同志正式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
岑超同志正式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
苏茂旭同志正式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木引分局局长;
汪德保同志正式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逢亭分局局长;
廖芝伟同志正式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沫阳分局局长;
杨广芳同志正式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边阳分局局长;
罗德绿同志正式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茂井分局局长;
廖世海同志正式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水河分局局长;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12 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福同志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2〕20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2〕106 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第 16 次党组会研究同意免去罗福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30 日
来源 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微黔南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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