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7 日上午,我市收到浙江台州市协查,称在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阳性感染者。经流调,该人员 9 月 24 日 20:40 乘坐 Z42 列车(14 车厢 04 上铺)从新疆吐鲁番出发,9 月 26 日 11 时左右到达苏州火车站,后在苏州火车站 B4 检票口旁椅子上等待换乘,同日 13:30 左右站内转乘 G7575 次列车(3 号车厢 5D)到达浙江台州站。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特别是处于同列车尤其是同车厢的人员,通过" 入锡申报系统 "进行自主申报或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
目前,浙江已连续 4 天报告感染者:
9 月 23 日:义乌报告 5 例,一家五口从新疆乌鲁木齐自驾到义乌。由于未报备,造成一定社区传播风险,当地开展了多次区域核酸检测。
9 月 24 日:温州龙湾区报告 2 例,为母子关系,均来自新疆乌鲁木齐。由于事先报备,一落地即管控,没有外传风险。
9 月 25 日:温州龙湾区报告 1 例,为 24 日报告的感染者的家人(父亲)。
9 月 26 日,嘉兴经开区报告 1 例,为新疆吐鲁番高昌区来的货车司机。
" 两站一场 "、交通道口要严格做好来(返)锡人员的 " 落地检 " 工作,加强采样台和采样人员配合。各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宾馆要加大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涉疫地区来(返)锡人员的排查力度,特别要排查与阳性感染者同列车的人员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对不主动报备、在报备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7 日
来源:无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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