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7 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刘华珍、李彩云同志辞去常务委员职务,以及关于任免有关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同意刘华珍、李彩云(按姓名笔画排列)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任命王兆平同志为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周付民同志为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黄华同志为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隽罡同志为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专职);
免去李彩云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兼)职务;
免去徐双明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专职)职务;
免去魏玉致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专职)职务;
免去孙建萍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专职)职务。
长江日报记者汪甦
编辑 叶讳丽
来源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 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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